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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脱贫人口5万元以下贷款免担保免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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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京报讯(记者 李傲)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就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发布通知,明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对象是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
新京报讯(记者 李傲)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就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发布通知,明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对象是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以下,贷款期限3年期以内,实施免担保免抵押。
通知指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要点明确,支持对象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边缘易致贫户可按照执行。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为3年期(含)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贷款用途是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贷款条件为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可续贷或展期1次,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内到期的,也可续贷或展期1次,续贷或展期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经办银行要合规审慎办理续贷或展期。已还清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人口可多次申请贷款。
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对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单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得超过10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通知强调,将有效防控信贷风险。完善银行机构信贷管理机制,稳妥处置逾期贷款,健全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规范信贷资金发放和使用。通知还称,将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促进脱贫人口融入产业发展,推进脱贫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分片包干责任制,持续开展银行基层机构与基层党组织“双基”联动。完善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脱贫人口能力。
新京报记者 李傲
编辑 唐峥 校对 王心
文章来源:《人口与经济》 网址: http://www.rkyjj.cn/zonghexinwen/2021/0317/1050.html